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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DSC-P10數位相機正式壽終正寢



嚴格來說,早在半年前就已開不了機,前二天抱著一線希望將它送到SONY維修中心,想說,如能花個小錢修好,那也不錯。一年半前曾送修一次,說是內部晶片壞了,花了我2500大洋。但二個月後,成sony退錢給我,因為經查證,是該型相機本身的瑕失,當時的新聞也有報導。所以這次也心存希望


維修人員花了一分鐘的時間檢查相機外觀後,才在很不起眼的地方指出一點小小的掉漆,足可證明我對它的細心保護,又讓我信心大增。


二個小時後,收到了維修報價的簡訊,說要換掉整個鏡頭,要價5200大洋,天啊,以這金額再去買一台新的相機,規格上可能還比p10的好,只好讓它壽終正寢。


但心中不免對SONY的產品心存懷疑,正常使用下,一台相機的壽命居然不到三年。


這是我第二台數位相機,平均壽命都不到三年,比起以前的FM2傳統相機一用就是10幾年,還可以當古董呢。


3C產品的消耗品可以說就是產品本身,手機、相機、NB就使用年限而言,都不到4年,並不是它們4年後就會壞,而是4年後已找不到相關支援與零件,與其他產品的相容性也不足了,讓你不想用它。但又想到花了那麼多錢買的,真是「不用可惜,用來難過」。


所以3C產品,除非必要,也不用追求最好的,夠用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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